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知识产权制度不断建立和完善的今天,知识产权是一种重要的法权和无形资产,也是经济主体一种强有力的竞争武器。在经济生活中不仅作为无形资产具有可观的经济价值,而且作为一种法定的智力成果具有巨大的商业竞争价值,是一种重要的竞争资源。在当今世界,这种资源对于区域产业、技术的融合以及整体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尤为重要,因此区域间知识产权资源的争夺成为决定区域竞争力水平的核心要素之一。正是基于这一点,本报告旨在通过建立一套科学、系统、规范的指标体系,对中国大陆31个省、市、自治区的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进行客观的评价和分析。
这套评价体系基于区域知识产权研究量化的需要,通过将与区域知识产权发展相关的参数具体化,首先,可以使各区域知识产权发展现状一目了然,客观反映其发展水平;其次,将31个省、市、自治区进行系统的研究,可以比较出各省区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各个层面的差异,从而明确各区域的优势、劣势,机遇和挑战;同时,通过量化分析政策制定者可以得到一个相对客观的区域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的信息,较直观地看到区域知识产权发展状况的全貌,为各地找准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前进方向,科学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另外,建立知识产权指数评价体系可以反映出各地区知识产权发展各环节的内在联系和外在影响因素,给各地公众提供一个清晰的知识产权发展状况的网络体系,促进居民的知识产权意识。
中国知识产权指数的涵义
知识产权的定义和特点
世界各国对知识产权有多种定义,但总的分类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哲学上归纳方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抽象主义,另一种是以演绎方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列举主义。抽象主义主要由大陆法系国家所采用,列举主义主要由欧美法系国家和现在的国际公约所采用。我国目前对于知识产权概念的法律界定基本上还属于列举主义,并且没有统一的知识产权概念和知识产权法律。在本报告中,根据我国有关知识产权法律规定,我国目前主要的知识产权类型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以及地理标志等权利类型。
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和可复制性等几个特点:无形性,虽然知识产权的载体可以以实体的形式存在,但知识产权本身是无形的;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是指知识产权人对其知识产权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的权利,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进行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
许诺销售和进出口其专利产品,使用其专利方法,或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依照其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地域性,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依照其相关法律授予的知识产权,仅在其法律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或地区没有任何约束力;时间性,是指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可复制性,这一特点与其无形性密切相关,由于知识产权是无形的,因此可以以极低的成本甚至是无成本地进行复制。
知识产权指数的涵义和特点
知识产权指数是区域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的反映,而区域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是指一个地区与知识产权相关领域各个层面、环节发展现状和潜力的所有要素的集成。区域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涉及一个地区的政府、企业、协会、社会公众等多个知识产权相关主体,应该是区域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形式,结合国家和区域的经济环境以及知识产权发展情况,营造区域知识产权发展的法制环境和市场环境,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加速知识创新成果的转化,提升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加强知识产权相关人才的培养,提升区域竞争力的综合表现。
区域知识产权指数既不同于国家知识产权的宏观性,也不同于企业知识产权的微观性。区域知识产权指数最大的特点就是其中观性。区域知识产权是国家整体知识产权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家知识产权体系的子系统。因此区域知识产权指数既受国家知识产权发展环境的影响和相关法律、政策的约束,同时又与当地资源特点、产业特色、科研水平、经济实力等紧密相关。
知识产权指数评价的理论基础
目前为止,与知识产权研究相关的主流经济学理论主要有四种:研究资源配置的古典、新古典经济学,与知识经济相关的经济增长理论,以知识产权制度为主要研究对象的新制度经济学以及产权学派。
(1)古典、新古典经济学
(2)经济增长理论
(3)新制度经济学
(4)产权学派有关知识产权的制度安排及效率的理论。
区域知识产权评价相关指标设计回顾
虽然对区域知识产权的研究起步时间不长,但是目前一些国际性组织、主要国家和国内对于区域知识产权的评价体系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1)《世界竞争力年鉴》的知识产权指标体系
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开发研究院每年发表的《世界竞争力年鉴》(简称《洛桑年鉴》),对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国际竞争力进行分析评价和排名,被认为是“世界首创且最受认可的竞争力排名与分析参考信息”,已为全球大多数国家所认同。在《洛桑年鉴》量化的科技国际竞争力指标体系中,包括R&D支出、R&D人员、技术管理、科学环境、知识产权等五个子体系,共计25个指标。
(2)欧盟、日本的知识产权评价体系
2000年3月,欧盟理事会明确提出了建立欧盟创新评价指标体系,并以此作为提高欧盟经济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和措施。该指标体系包括人力资源、新知识的产生、新知识的转移和应用及创新的投入、产出和市场等4类,共计17项指标。
日本经济部产业政策局2004年发布了《知识产权战略评价指标》,它结合日本的实际情况,重点针对专利的收益率、成果转化利用率、人均研究开发经费和知识产权的经济产出作为战略实施的评价指标。该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主要层面的评价指标:一是国家宏观层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情况,主要是将产业和大学、科研机构的竞争力在国家间进行比较而制定的知识产权战略指标;二是从微观方面根据公开数据对其优势产业的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进行评价的战略指标;三是评价针对企业特别是上市的公司知识产权资产成果而制定的知识产权战略评价指标。对于国家(区域)层面的知识产权战略评价,涉及的指标主要有研究开发投入、知识产权产出和经济产出等三类,在这里,其隐含假设是研究开发投入与经济产出及知识产权产出之间具有相关性,知识产权产出对经济发展具有影响。
(3)国内的区域知识产权评价体系研究成果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黄庆、曹津燕和刘祥等组成的课题组,在区域知识产权综合实力评价指标体系方面进行了一些研究,从专利数量、质量和价值三方面综合考虑,构建了一套以数量类指标表征专利关注程度,以质量类指标表征科技创新程度,以价值类指标表征专利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作用的指标体系。对我国区域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了评价,得出了具有一定意义的评价结果。
大连理工大学的刘凤朝等,选取专利申请量、发明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和发明专利授权量作为分析评价指标,运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对我国31个省市区和15个副省级城市(广州、大连、青岛等)的专利发展状况进行综合排序,在此基础上对各地区和各副省级城市的专利综合实力进行了等级划分和评价,并通过与科技人力资源综合实力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比较,分析了造成专利发展不平衡的原因,提出了相应的发展建议。
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的赵英莉,首先以专利申请量为依据,利用模糊数学的方法评价出我国专利技术最活跃的技术领域;然后选取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受理总量、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和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年均增长率作为综合评价指标,利用DEA方法评价出我国专利技术发展速度最快的技术行业;最后对未来几年内我国专利技术发展情况进行了预测。
暨南大学的葛仁良和邵勇,着重研究了专利指标的作用与影响,挖掘专利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密切关系。介绍了专利指标的意义和作用以及专利指标的研究目的。他们认为,完善的专利指标,不仅仅指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等数量型指标,还应该包括一些更全面、更深刻的指标:第一,专利活动条件,有专利活动人员和经费等;第二,专利实施,包括专利的应用数量,应用专利技术的投资额以及相关的按行业和产业分组;第三,专利评价,主要包括专利流失,专利行业活动指数,专利文献引用量,专利平均存活时间。
范柏乃和单世涛把城市技术创新能力按技术创新投入能力、技术创新配置能力、技术创新支撑能力、技术创新管理能力与技术创新产出能力等五种能力进行分解,通过确定的33个评价指标来测度城市技术创新能力评价体系,但该指标体系存在数据收集困难,在实际中难以应用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