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中国知识产权指数报告2011》在京发布。报告显示,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山东、天津、福建、辽宁、湖南依次位居2011年中国知识产权指数综合排名的前十位。报告一经推出,备受各界关注。
评价指标客观形象
据介绍,《中国知识产权指数报告2011》是在对各区域知识产权发展水平和差异全面把握和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建立一套科学、系统、规范的指标体系,对中国大陆31个省、市、自治区的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进行客观评价和分析,同时对发展进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归纳,提出相应政策建议,可以方便地比较出各地知识产权发展在各个层面的差异,从而明确各区域的优势、劣势、机遇和挑战,使政策制定者较直观地看到区域知识产权发展状况的全貌,得到一个相对客观的综合实力信息,为各地科学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同时,指数评价体系反映出各地知识产权发展中各环节的内在联系和外在影响因素,给公众提供一个清晰的知识产权发展状况的网络体系,使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形象化。
报告显示,知识产权综合实力评价体系下设4个一级指标,即知识产权产出水平、知识产权流动水平、知识产权综合绩效、知识产权创造潜力。另有16个二级指标、54个三级指标、99个四级指标。具体至某一省份,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指数是根据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各个环节,从知识产权发展的现状和水平、今后的发展潜力两个层面进行测度的。发展现状的描述,包括了区域知识产权产出规模和水平、区域知识产权流动水平、区域知识产权综合绩效3个方面;区域知识产权发展潜力则直接用区域知识产权创造潜力来表现。进一步细化,区域知识产权的产出水平指标体系的构建,主要由知识产权产出人均指标、产出质量指标、产出效率指标以及企业产出指标等组成;知识产权流动水平,主要从知识产权参与市场流通的情况来考察,包括了技术市场交易、知识产权中介、企业技改和引进等3个方面的指标;综合绩效指标主要体现在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以实际取得的宏观经济绩效、社会进步绩效以及企业发展绩效来计量,而每个方面绩效的计算,又是通过更加细化的若干指标来完成的。
区域排名特点突出
从排名中可以看出中国区域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的几大特点:一是整体上明显呈现出“东高西低”的区域特征。综合实力前10位省(区、市)中,只有湖南地处中部,其余均在东部;而后10位省(区、市)全部在中西部地区。二是知识产权指数及排名与地区经济呈现较高的正相关性。名列前茅的基本都是经济实力强、总体水平高的省(市),比如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及浙江等;而位次靠后的则均为经济发展起步较晚,总体实力较弱的省(区、市),如甘肃、宁夏、新疆、西藏及青海等。三是大部分省(区、市)在知识产权产出水平、流动水平、综合绩效和创造潜力4个一级指标的表现上都较为均衡,排名相差不大,与综合实力排名较为相称,只有少数地区出现某项指标排名明显异于其他指标现象。
记者纵向对比了近3年来的区域知识产权指数排名,发现位居前5位的省(市)始终没有发生变化。这也说明,知识经济发展需要相当程度的积累,包含人力资源、知识、公共资源乃至人文环境等方面,不是一朝一夕之功。
此外,将知识产权指数排名与当地人均GDP相比较后发现,部分地区出现了较大背离。如内蒙古人均GDP为4.02万元,居全国第7位,但是知识产权指数排名仅处在第22位。与此类似,吉林人均GDP位列第11位,知识产权指数排名第18位;宁夏人均GDP位列第17位,知识产权指数排名第28位。与之相反,湖南的人均GDP仅居20位,但知识产权指数排名高居第10位。同样,安徽人均GDP居26位,但知识产权指数排名居第15位;四川人均GDP处于24位,知识产权指数排名居13位。专家认为,这与各地区经济发展方式存在较大的关联性,资源型地区往往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挤出效应”,使得知识密集型经济难以获得显著发展,这也是中国经济转型的一个重点命题。针对此报告,著名法学家江平表示,这项研究,开创性地将法学和经济学密切结合起来,把知识产权状况从一般现象描述提升到量化水平,揭示出了知识产权发展状况与经济模式及竞争力的关系,意义非凡。